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 《杭州市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科协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科协,各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市属企事业科协,各市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:
为了提高社会主体履行科普责任的自觉性,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促进市民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,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根据《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,特制定《杭州市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办法(试行)》。现予印发,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3:区域性重点评估对象(乡镇、街道)科普责任评估标准.doc
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7年1月22日